广州市物价局关于451路等2条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穗价函[2010]124号)
电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451、456公共小巴线路票价的请示》(电发〔2009〕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交委《关于调整公共汽车516等3条线路的通知》(穗客管﹝2009﹞272号)同意你公司调整451路、456路等2条公交线路。根据我市公交线路票价核定办法,现核定上述公交线路票价,详见附表。
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表:451路等2条公交线路票价表
广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
451路等2条公交线路票价表
线路编码 | 起止站点 | 票价标准(人次) |
451 | 塘头村-元贝村 | 空调车1元 |
456 | 长庚村-九龙镇 | 空调车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