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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451路等2条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451路等2条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穗价函[2010]124号)


电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451、456公共小巴线路票价的请示》(电发〔2009〕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交委《关于调整公共汽车516等3条线路的通知》(穗客管﹝2009﹞272号)同意你公司调整451路、456路等2条公交线路。根据我市公交线路票价核定办法,现核定上述公交线路票价,详见附表。
  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表:451路等2条公交线路票价表

广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
  451路等2条公交线路票价表

线路编码起止站点票价标准(人次)
451塘头村-元贝村空调车1元
456长庚村-九龙镇空调车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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