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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调整思路,加强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及医疗服务监管

  一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并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及我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全面开展全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基本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00%的建立监管档案,全面摸清本底情况。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强化职业病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直报工作。实施好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继续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结合的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100%落实卫生部、卫生厅有关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规定。开展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和监管,年内市、县两级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率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都应分别达到40%和30%。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并加强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卫监2号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以及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二是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对具有X线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要100%的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全省医用辐射安全放射防护卫生监测网,开展医用辐射水平和患者放射防护的监测,掌握医用辐射安全状况,逐步提高放射防护水平,切实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加大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完成游泳场所100%、住宿场所100%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严格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加强二次供水卫生监管。2010年各级卫生部门应对辖区内所有的自备水厂、乡镇水厂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100%的建立卫生监管档案,并分别达到不低于70%的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经常性卫生监督,100%的建立卫生监督管理档案。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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