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推进阶段(4月1日-12月30日)
省法院将认真实施一季一评比、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加速推进。同时,组织开展一系列达标检查督促行动,深入各中院检查争当排头兵各项指标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各中院也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督促指导。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1年1月)
各级法院对达标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做好总结。省法院将对达标竞赛活动进行总结,对先进予以表彰,对后进予以鞭策,并对2011年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进行部署。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到2011年底基本实现整体工作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目标规划,2010年是关键之年。各级法院要树立信心,认准目标,狠抓落实,奋勇争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着力破解难题,争取早日实现目标。各中院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两级法院的达标竞赛活动,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将竞赛任务落实到各基层法院、各业务部门,确保竞赛活动有序推进。
(二)建立机制,层层考核。除省法院建立对中院的竞赛考核机制外,各中院要建立对基层法院、各法院要建立对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要建立对审判人员的竞赛考核机制。通过这四个机制的建立,在全省法院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争当排头兵”的热潮,充分调动各方面、各层面人员的积极性,形成强有力的激励机制。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中院要认真研究省法院确定的年度排头兵达标目标,对各项数据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随时监控,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做好整改,出实招、出真招,切实破解“老大难”问题。已超过指标的中院要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起好引领和带动作用,作好表率;没达到指标要求的中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达到目标,不拖全省法院争当排头兵工作的后腿。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各中院要实事求是地上报司法统计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查实在司法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开展达标竞赛活动不是个人赛,而是团体赛;不是资格赛,而是淘汰赛;既要看重金牌数量,也要注重团体总分。在推进排头兵工作和达标竞赛活动的进程中,既要重点抓好竞赛活动的12项审判执行工作指标,又要兼顾其他审判执行工作指标,以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的指标要求;既要着眼长远,又要务求实效,定好时间表,稳步推进;既不能急躁冒进,也不能拖拖拉拉,要协调好工作的方方面面,审时度势,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