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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进全省法院改革创新加快争当排头兵步伐的指导意见

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大力推进全省法院改革创新加快争当排头兵步伐的指导意见
(粤高法发〔2009〕94号 2009年12月30日)


  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和《珠三角改革发展纲要》为主线,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深入开展“落实《‘三五’改革纲要》调研”、举办珠三角中院院长“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研讨班,推出“司改十条”措施、执行工作“八项改革”、构建“大调解”格局等工作措施,以改革破解难题,以改革助推发展,以改革加快排头兵步伐,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2011年是全省法院争当排头兵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思想的解放加大解难攻坚的力度,以制度的创新加快排头兵工作的步伐。为落实好《“三五”改革纲要》、全面完成好省法院党组部署的“司法改革破难题”工程,加强统筹规划,强力推进我省法院司法改革,现就2010-2011年全省法院改革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和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1. 大力推广速裁机制。在珠三角案件较多的基层法院,推广罗湖法院经验,设立速调速裁法庭,统一处理小额钱债案件及其他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研究推广简易程序快捷审,进一步简化裁判文书写法;大力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2. 大力推行“大审判制”试点。借鉴阳西、连平法院“大审判制”做法,打破业务庭室分工,试行“大审判制”,以合议庭为单位对案件实行量化管理,通过内部挖潜解决法官短缺、法官断层等问题,提高审判效率。

  3. 深化“结对帮扶”支援办案机制。着力解决部分法院帮扶流于形式、特别是在支援办案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继续深化“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省法院及时组织对口法院之间制定《对口支援办案办法》,合理调配审判执行力量,加强对珠三角地区法院的支持办案力度。

  4. 提高二审开庭比例。落实审判公开原则,除当事人对原审裁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未提出异议且对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二审案件可不开庭审理外,其他二审案件原则上都应公开开庭审理。到2010年底,全省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达到30%,2011年6月底达到50%。

  5. 扩大量刑规范化试点。在白云、罗湖等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0年上半年各中院要确定1至2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全面实行。省法院尽早制定出台《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量刑规范化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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