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事故处理及问责。加强事故调查和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对于重特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交通运输事故,厅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从严查处。
(六)加强 “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跟踪检查、监督落实。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做好《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安徽省预防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的立法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实施。三是建立健全省、市、县和行业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各大中型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设置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小型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设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四是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积极协助推进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我省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妥善快速处置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的高速公路阻断事件;积极推进省级高速公路路警指挥中心建设,同时在普通干线公路上开展试点;统筹协调我省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对全省公路网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并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五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七)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县级政府理顺以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为主线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逐步推进村、乡、县、省四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深入开展农村交通运输安全问题调查研究,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加大“安保工程”推进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船,加大对渡工的教育培训和义渡、半义渡的管理力度,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渡改桥工程,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