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
7、严厉查处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者和行业监管机构。
8、按照“出台一个规章、建设一批站点、实现一个联网、开展两次整治”的思路,完成全省59个治超站点和流动站点建设,加大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力度,实施源头货运治超和“迅雷行动”。
9、加强源头治理,严把从业人员、运输工具、企业准入关。
10、加强与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为和法治秩序。
11、督促各类交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严禁“三违”现象。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运、四季七节、“两会”、世博会、亚运会、汛期和季节性气象灾害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13、集中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全省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交通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构建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14、抓好南淝河水上交管系统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健全全省水上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15、加大对公路危桥的巡查、监控力度,逐步建立对大型桥梁、重要路段的检测和实时监控,实现全省公路桥梁动态安全监管。
16、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深化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7、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以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为主要对象,加大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培育安全文化的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18、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举办各类安全与应急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从事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
(五)加强“双基”(基层、基础)建设。
19、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双基”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细化任务目标,明确措施,抓基层,打基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20、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的配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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