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具备参加“安全社区”创建优秀单位评选资格;总分达到95分及以上,具备参加“安全社区”创建优秀标兵单位评选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安全社区”:(1)未落实责任体系建设的;(2)管理体系与建设不健全的;(3)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全面的;(4)宣传教育培训效果差的。
3、两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交通事故的;(2)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的;(3)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4)所辖区域内,具备优秀“安全家庭”条件的家庭的少于1%的,且开展“安全家庭”创建活动的家庭少于5%的。
附件三:
黑龙江省“安全乡村”创建试行标准
项 目 | 内 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1.组织领导(22分) | (1)村委会主任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 6 | 村委会主任未任第一责任人的扣2分,未制定工作计划的扣2分,未落实保障经费的扣2分。 | 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意见反馈综合评定 | | |
(2)组织健全,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配备专项负责人员。 | 6 | 未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扣3分;未配备专项负责人员的扣3分。 | | |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例会,进行工作部署、总结,每月不少于一次。 | 10 | 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扣2分,未对工作进行部署和总结的扣3分。 | | |
2.制度措施(58分) | (4)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签订责任书。 | 8 | 未建立责任制的扣4分,签约不完善的扣4分。 | | |
(5)制定有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涉水安全和社会治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 14 | 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每一项扣2分,未组织应急演练的4扣分。 | | |
(6)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 3 | 未列入考核内容的扣3分。 | | |
(7)每月开展对工作、居住和活动环境隐患排查,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 | 9 | 未开展隐患排查的扣3分,未进行设备维护的扣3分。 | | |
(8)建立有关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道路、农用车辆等)和事故统计表。 | 8 | 未建立登记表和统计表的各扣4分。 | | |
| (9)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农机大检查。 | 6 | 未定期开展检查的扣3分。 | 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意见反馈综合评定 | | |
(10)做好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隐患排查与整治验收记录、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 | 8 | 未建立相关记录的,每一项扣2分。 | | | |
(11)安全项目档案记录完整、详尽、无损毁。 | 2 | 安全项目档案丢失、损毁或不完整的扣2分。 | | | |
3.宣传教育(20分) | (1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 | 8 | 未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扣4分。 | | | |
(13)设立安全教育宣传设施(宣传栏、布告板、文化墙),悬挂“安全公约”,熟悉“安全公约”内容,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 4 | 安全教育宣传设施设立少于2项的扣4分。 | | | |
(14)组织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学习有关法规、文件,研究解决本行政村安全生产主要问题。 | 8 | 为开展专项学习的扣4分;未针对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的扣4分。 | | | |
总得分 | | 100 | | | | |
备注:1、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具备参加“安全乡村”创建优秀单位评选资格;总分达到95分及以上,具备参加“安全乡村”创建优秀标兵单位评选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安全乡村”:(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2)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上升的;(3)所辖区域内,具备优秀“安全家庭”条件的家庭的少于1%的,且开展“安全家庭”创建活动的家庭少于10%的。
附件四:
黑龙江省“安全家庭”创建试行标准
项 目 | 内 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1.安全常识(15分) | (1)熟知安全公约。 | 5 | 家庭成员不了解的,每人扣2分。 | 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试卷答题走访了解综合评定 | | |
(2)熟知火警、匪警、急救等紧急求助电话号码。 | 5 | 对火警、匪警、急救等电话号码不详的,扣5分。 | | |
(3)正确使用煤气、电器。 | 5 | 对煤气、家用电器使用不当的一项扣1分。 | | |
(4)掌握家中电路、煤气、水暖管线位置。 | 4 | 对家中电路、煤气、水暖管线等位置模糊不清的一项扣1分。 | | |
(5)熟练使用灭火器、逃生绳等防火用具,具备一定的急救常识。 | 3 | 使用灭火器、逃生绳等工具生疏的一项扣2分。对火灾、煤气中毒等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不详的一项扣1分。 | | |
2.设备设施(32分) | (6)安装防盗门窗、带有逃生窗口的内置式防护栏或加装智能电子警报系统。 | 2 | 楼层较低或窗外链接平台的居民家中未安装相应安全设施的扣2分。 | | |
(7)备有逃生绳、灭火器、手电筒、口罩等物品,并熟知存放位置。 | 2 | 未备有逃生绳、灭火器、手电筒、口罩等物品扣2分;对摆放位置不详的,扣1分。 | | |
| (8)备有药品、食品和饮用水等应急物品,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 8 | 未备有药品、食品和饮用水等应急物品的扣4分;对存放位置不详的扣4分。 | 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试卷答题走访了解综合评定 | | |
(9)厨房安装煤气或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 | 4 | 未安装煤气或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的扣4分。 | | |
(10)家庭室内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电线有防火管保护。 | 6 | 未采取不燃、难燃装饰材料的扣3分;电线未安装防火保护的扣3分。 | | |
(11)安装符合标准的电路保险。 | 3 | 未安装符合标准电路保险的扣3分。 | | |
(12)安装漏电保护器。 | 3 | 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扣3分。 | | |
3.安全意识(32分) | (13)正确使用电热毯、电暖气等大功率易燃物品;妥善保管易燃易爆等日常生活用品。 | 9 | 未正确使用、保管电热毯、电暖气等大功率易燃物品的一项扣3分。 | | |
(14)消防设施摆放至重点区域,并便于火灾时及时取出使用。 | 4 | 消防设施未摆放至重点区域的扣2分,取出不便的扣2分。 | | |
(15)选用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线电源、煤气燃具、消防设施等。 | 4 | 电线电源、煤气燃具、消防设施等未符合国家标准的扣4分。 | | |
(16)对家中安全意识薄弱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定期参加社区、单位等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 6 | 未对家中危险人群进行讲解的扣2分;未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扣4分。 | | |
| (17)做好相应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科学的逃生路线。 | 8 | 未做好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扣4分,未制定逃生路线的扣4分。 | 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试卷答题走访了解综合评定 | | |
4.自检自查(21分) | (18)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家用电器是否超负荷运转;定期检查煤气导气软管是否漏气,并按规定定期更换;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失灵,逃生路线是否堵塞 。 | 12 | 电器线路、煤气线路、防火设施老化失灵的扣3分;逃生路线不畅通的扣3分。 | | |
(19)定期更换过期药物、食品和饮用水等应急物品。 | 4 | 未定期更换过期药物、食品和饮用水等应急物品的扣4分。 | | |
(20)定期对私家机动车辆进行检测、保养,保证路上行驶安全。 | 3 | 未对私家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测、保养的扣3分。 | | |
总得分 | | 1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