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净化目标:对全省奶牛实施“两病”监测净化措施,到2013年,全省达到奶牛“两病”净化区标准。
二、实施进度安排
2010年:在2009年净化工作基础上,继续在新建县、南昌县、青云谱区、南昌英雄经济开发区、吉州区、芦溪县、东乡县、于都县开展“两病”集中监测工作,达到控制区、稳定控制区标准。对检出的阳性奶牛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2011年:扩大在全省所有奶牛养殖县(市、区)开展“两病”集中监测工作,对检出的阳性奶牛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对达到净化标准的县(市、区)组织验收并发证。
2012年:在全省所有奶牛养殖县(市、区)开展“两病”集中监测工作,对检出的阳性奶牛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对达到净化标准的县(市、区)组织验收并发证。
2013年:在全省所有奶牛养殖县(市、区)开展“两病”集中监测工作,对检出的阳性奶牛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对达到净化标准的县(市、区)组织验收并发证。计划2013年底全省所有奶牛养殖县(市、区)达到“两病” 净化标准。
2013年11月初到2013年12月底,自下而上进行工作总结,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总验收,完成验收总结报告。
三、技术措施
奶牛结核病按照农业部颁布的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试验(GB/T18646)方法进行检测;奶牛布病用平板凝集和试管凝集反应及检菌试验方法进行检测。达到净化标准前,对所有奶牛开展“两病”100%检测,不免疫,对检测查出的阳性奶牛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达到净化标准后,对所有奶牛按20%比例抽检,进行日常动态监测。
根据畜间“两病”疫情发生情况及阳性率情况,以行政县为单位,奶牛“两病”分为四个区:未控制区、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目前,我省是奶牛“两病”控制区,以监测净化为主,逐步向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过渡。
检测次数:以县为单位,成年奶牛春秋两季各一次,犊牛在20日龄时进行第一次监测。
“两病”分区划分标准:
分 区
(以县为单位)
| 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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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控制区
| 有疫情发生或阳性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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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区
| 连续2年无疫情发生,且阳性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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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控制区
| 无疫情发生,连续2年阳性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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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区
| 无疫情发生,连续2年检测无阳性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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