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净化标准:以种猪场(站)为单位,无猪瘟临床病例,免疫抗体阳性率100%,连续两年全省猪瘟抗原(ELISA法)5%抽样检测和种猪场(站)95%自检没有病原检出后,对种猪群采集扁桃体连续进行100%、50%比例的猪瘟抗原(RT-PCR法)检测,均没有病原检出,视为达到净化标准。
3、净化目标:通过实施种猪净化,到2013年,全省原种猪场、一级种猪扩繁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全部达到猪瘟净化标准。
二、实施进度安排
2010年:在2009年疫病净化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省所有原种猪场、一级种猪扩繁场和部分生猪人工授精站开展猪瘟净化工作。对已开展猪瘟净化的原种猪场、一级种猪扩繁场进行连续监测。
2011年:对未达到净化标准的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进行连续监测;对达到净化标准的种猪场组织验收并发证。
2012年:对未达到净化标准的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进行连续监测;对达到净化标准的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组织验收并发证。
2013年:对未达到净化标准的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进行连续监测;对达到净化标准的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组织验收并发证。计划2013年底参加净化的所有原种猪场、一级种猪扩繁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达到猪瘟净化标准。
2013年11月初到2013年12月底,自下而上进行工作总结,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总验收,完成验收总结报告。
三、技术措施及要求
1、猪瘟净化前的要求
① 淘汰隔离场的准备。为减少淘汰损失和防止交叉感染,必须有一个单独的、距离养猪场(站)500米以上的隔离场,以隔离阳性猪。
②猪瘟抗原的检测。通过采样检测猪瘟病毒阳性率,预测需要隔离或淘汰的数量,计划场地及设施,评估经济效益,制定净化方案。一般而言,抗原阳性率≤10%,可一次性净化;抗原阳性率>10%,可实施分步净化。
③熟练的采样技术及猪瘟抗原检测技术。种猪场(站)种猪基数大,采样及检测工作量大,需要有经验丰富的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
2、猪瘟的净化措施
①ELISA法检测猪瘟抗原。以种猪场(站)为单位,各种猪场(站)要在2-3天内完成猪的采血并分离血清,所有的血清置于-20℃冰冻保存(3天内能检测完的可放于2-8℃冷藏保存),采血过程及样品要防止污染并正规标记。对检测阳性猪进行扑杀或淘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