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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资金来源: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0万元,每个县(市、区)财政各投入10万元,总计70万元,其余由站点所在乡镇(街道)负责。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三、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在全市建设8-10立方米农村户用沼气池(含一池三改:改圈、改厨、改厕)或联户沼气池8750口,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治理农村养殖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业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环保局、老区与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邹 宇(市农业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林槐城(市农村能源办)

  资金来源:总投资308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875万元(每户1000元);省级配套补助350万元(每户400元);市级从支农盘子中补助110万元(每户补助100元,另加市级工作和培训等经费22.5万元);其余1750万元由建池农户自筹解决。各县(市)财政按每口30元拨给工作经费。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四、继续实施“造福工程”

  全市“造福工程”搬迁1.3万名生活在边远偏僻自然村及地质灾害中等以上危险程度隐患的群众,帮助其迁居安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市老区与扶贫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口和计生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罗万盛(市老区与扶贫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邱金木(市老区与扶贫办)

  资金来源:除省级财政补助外,市财政按人均200元配套,共补助26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安置点按市级示范点每个补助20万元,其它10户以上安置点每个补助2万元,基点村整村搬迁每个另补助1万元,市财政合计安排补助420万元;各县(市、区)予以一定的配套。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五、实施国家规划内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在全市实施国家规划内31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国家规划内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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