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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项目负责人:谢强伦(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谢建潮(市食安办)

  资金来源:(1)龙岩中心城区副食品基地建设工程经费主要靠承办基地自筹,市财政安排补助500万元;(2)食品放心工程,市财政安排补助150万元;(3)“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总投资607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700万元,市财政安排补助300万元,企业自筹5071万元;(4)龙岩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100万元,市财政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补助100万元。以上4项共需市财政安排补助1050万元。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一、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在全市乡(镇)、村规划建设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300家,配送中心3家, 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方便农民消费,提升服务“三农”的水平。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谢强伦(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沈觉钰(市经贸委)

  资金来源: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300家 “农家店”每家投资10万元,共3000万元;3个配送中心每家投资500万元,共1500万元。中央和省财政对每家农家店补助4000元,中央财政每个配送中心补助不超过55万元;市财政从年终预算调整中安排配套补助共4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给予配套,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二、实施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

  在全市133个乡镇(街道)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896个村、居委会(社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实现消费维权网络覆盖。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在畅通基层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和谐建设中的作用。

  项目承办单位:市工商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综治办、经贸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李 升(市工商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陈佐强(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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