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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岩委〔2010〕16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和我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密切,资金到位,措施得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2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取信于民,持续推进闽西老区又好又快发展。各承办单位要将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现将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及责任单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程

  在永定、上杭、武平、长汀、漳平等5个县(市),各建立1个县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对已建立基地的新罗区和连城县,扩大规模,完善设施,拓展功能,满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需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关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郑长贺(市教育局)

  资金来源:基地所需土地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或以教育资源整合中撤并的校点为基础,进行改造和扩建。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市财政从市级教育附加费中安排补助400万元〔对新罗区补助100万元,对其余县(市)各补助5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安排补助。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二、继续选派百名医生帮扶乡镇卫生院;实施“百院建设、千人培训”项目

  (一)继续从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选派100名医生到山区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活动(期限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改善15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培养100名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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