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实施质量奖励制度
3.积极推动省长质量奖实施。争取省政府下发《江西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并推动各级政府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对在质量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4.完善名牌推进工作机制。在省质量振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名牌推进工作。以省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名义下发《江西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工作规范》,使江西名牌产品的产生机制更加科学公正、公开公平。
5.制订名牌培育发展规划。以《江西省工业九大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为依据,将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和“十大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大项目,列入《江西省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2010年-2011年)》,增强名牌产品培育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6.继续表彰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引导企业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社会责任,追求卓越绩效,提高竞争能力,为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提升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作贡献。
(三)着力开展质量兴省工作
7.启动质量兴省工作。争取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建立质量兴省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管理机制。通过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8.继续完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颁发的《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引导各地按《指南》开展工作,提高质量兴市工作的规范性。对已经开展质量兴市的地方,组织开展检查和考核。
9.积极开展“质量兴园”活动。争取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质量兴园”活动的意见》。指导和帮助工业园区制定《质量兴园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考核验收规范》,明确“质量兴园”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10.着力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围绕“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和“一村一品”,进一步培育发展农业名牌产品,积极引导农业资源向名牌产品集中,使地方特色和优势产品逐步形成规模、形成市场竞争力,促使传统低效农业逐步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变,帮助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四)着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1.扩大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范围。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切实保障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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