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争取支持,切实解决司法所建设的实际问题。解决司法所建设的一些重大而实际的问题,关系整个司法行政的基础,是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能力,提高司法行政地位和形象的重大问题,也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把进一步解决落实司法所职级待遇、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工作,作为今年司法所建设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切实解决阻碍司法所建设的困难和障碍,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扎扎实实推动全省司法所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尤其是没有解决副科级别的设区市,今年必须解决,解决了的要争取全部落实到位。各地还要结合公务员招录及公益性岗位配备工作,或用事业编制进一步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同时把司法所建设的装备款用好,强化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
一是健全网络,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原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对没有建立调解组织的地方和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尽快建立健全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人员,扩大人民调解的覆盖面。要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整合多种资源,探索建立劳动争议、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做到哪里有矛盾发生,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为矛盾纠纷调处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深入推进,夯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要总结经验,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切实形成衔接有序、紧密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按照司法部的有关部署,强化与人保、城建、土管、环保等部门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联动,促进人民调解在解决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性治安案件及轻微伤害案件和简单民商事案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对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三是开展矛盾调处攻坚活动,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今年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主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重大责任。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今年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任务,结合司法部部署开展的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活动和省厅部署开展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争当矛盾纠纷化解能手”竞赛活动,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已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强化领导、精心安排,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把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特色和亮点工程,形成氛围,抓出成效。尤其要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发挥其独特优势,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省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