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司基字[2010]12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现将《2010年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契机,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抓好司法所建设
一是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司法所办公用房是司法所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也是司法所建设的一个基本平台。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我省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前四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第五批,也是最后一批司法所国债资金项目也已下达。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抓紧最后一批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今年六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五批建设任务。各地在强化第五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同时,必须查漏补缺,对前四批还没有完成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采取领导包干解决的办法,逐个加以督查落实,彻底完成所有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届时,省厅将对办公用房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是规范达标,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基层司法行政一项长期、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按照司法部2009年11月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19号)和省厅下发的《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赣司基字[2009]6号),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细则,加强检查督导,促进创建活动的不断推进。今年省厅将采取奖励措施,进一步推动我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