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进杭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备案制度。为防止伪劣产品顶替新墙材认定产品进杭应用,造成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被冒名返退,同时便于进杭新墙材产品接受质量监管,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签订进杭销售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其生产企业应持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和企业所在地市(地)级墙办推荐证明向本市产品应用地墙办备案,并按季向应用地墙办报告产品应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和应用数量。未持有有效期内的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备案,不按时报知应用工程项目及其应用数量,或报知的应用工程项目及其数量与申请返退专项基金的项目及数量不符的,本市不认可该项目使用认定产品的真实性,不返退或只返退其中相符的部分。
建立新墙材产品质量抽检制度。为确保新墙材产品生产和建筑应用的质量,及早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对本市新墙材企业生产的产品,由本市各级墙办联合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生产企业内组织定期的产品质量抽检;对进入本市建设工程应用的新墙材产品,由本市各级墙办联合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在建设工程现场组织定期的在用新墙材产品质量抽检。凡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者,立即通报本地建设工程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责令该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整改。待企业整改期满产品重新抽检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和使用。开展新墙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检的费用,首先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计划内安排,不足部分和开展建设工程在用产品质量抽检的费用,在各级墙办的年度预算中安排。
(五) 坚持日常管理,推进循环经济,打造低碳产业
企业要建立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能源管理、低碳减排等项工作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监管体系和激励机制;设立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排污排碳等台帐;加强系统监测和日常管理,实现持续的低耗能、低耗材、低排放、高利废、高效能运行。各级墙办要加强对墙材企业的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
(六) 开展调查研究,把握产业转型升级动向
各级墙办要经常组织开展有关墙体材料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国内外和本地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动态,高度关注先进适用的节能型新墙材,轻质墙板产品及其建筑应用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特别是利用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处理废渣的有效技术及成熟经验;节约能源和降低排碳的新技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转型升级产生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信息,为本市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实施提供经验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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