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09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等;受理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09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包括次数(2009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原因、结果等。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公布时间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三)公开形式
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门户网站按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未开通网站的单位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未开通门户网站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所属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
三、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按期公布。各盟市、自治区直属各部门要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务公开办)。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将于2010年4月初对各盟市、自治区直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情况进行核查并通报。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办法,推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雷蕾
联系电话:(0471)4824068 4825020(传真)
电子邮箱:zwgk_nmg@nmg.gov.cn
附件:1、2009年度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略)
2、2009年度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略)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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