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经济转型,扎实推进重点产业领域标准化工作
4.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和《2009-2012年上海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并启动新一轮行动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积极推进金融服务、航运、电子商务、会展、现代物流、旅游和商贸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按照《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南京路商贸服务、七宝老街等各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
5.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等,抓紧研究制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措施意见;配合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物联网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着手开展相关标准体系研究,推进自主创新成果尤其是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积极参与物联网、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安全、数字电视技术、LED半导体照明等领域标准的制定;积极争取民用航空制造业等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项目在沪建设,深化推进浦东张江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等10个国家、市级示范区试点建设。
6.有序推进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有关贯彻装备制造业、汽车、钢铁、船舶、电子信息、轻工业等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精神,完成本市先进制造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并启动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主导参与重点领域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行业,树立一批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样板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继续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力度,争取采标数有新的突破。
7.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继续落实《全国农业和食品标准(2008-2010年)发展规划指导性意见》要求,完成本市农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并启动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成本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辐射效应绩效评估的课题研究,继续推进15个国家级、49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拓展示范区建设的新领域,积极争创以增强区域农业综合实力为主的崇明生态农业成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进一步推进“奉贤黄桃”等本市特有产品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
(三)服务民生改善,稳步推进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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