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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领导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胡宪任组长,副市长黄春平任常务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公司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吉伟伟兼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部门抽调,负责具体落实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导本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工作分工

  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国土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各地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并上报我市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市国土局负责对市本级自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和县国土局自查发现的涉及典型、突出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用地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违法占地和违法批地的案件,由市级和县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协商,分级查处。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厅的部署,在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以督查、约谈和问责等工作方式开展检查,并对上报的材料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国土局对自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需向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上报初步查处意见,由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全市违法用地初步查处意见,上报省国土厅同意后实施。同时,各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农民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

  四、工作安排

  此次土地卫片检查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2日前完成)

  市里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全市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下发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和图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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