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做好市委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以及全市“两会”精神、全国和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宣传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全国和全市“两会”、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市水利水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剖析和宣传全市水利系统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和部市《合作备忘录》、水利部《工作方案》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紧紧围绕中央和市上的水利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当前水利中心工作,以服务和促进民生水利为重点,深入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宣传水利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宣传各地丰富多彩的水利实践和基层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深入宣传“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和基层单位涌现的先进典型,为推进水利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突出抓好民生水利宣传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民生水利的新理念、新目标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销号工作宣传力度,总结宣传各区县因地制宜、全力以赴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整治销号后发挥的效益;继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的宣传,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资金管理、运行管理、管理体制创新及效益发挥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报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进展情况及经验措施的宣传;策划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节水灌溉推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的宣传;积极宣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水生态环境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的进展与成效。
(三)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宣传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防总、水利部关于防汛抗旱的战略部署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做好防汛抗旱的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防汛抗旱的工作部署、措施和成效。积极宣传防汛备汛工作、水文预测预报、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抗旱规划等非工程措施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防汛抗旱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及其感人事迹。要加强抗旱减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抗旱意识,积极做好抗旱基础设施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抗旱服务组织体系、抗旱预案、抗旱法规制度等工作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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