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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经信政策〔2010〕22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意见》(工信厅规〔20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根据《意见》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精神,制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请你们结合《方案》,与我委负责规划编制各有关处室加强联系,反映本市“十二五”时期经济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提供思路建议,加强信息互通,共同做好全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任务、分工、程序进度、工作机制等,于2010年4月底前报我委备案。

  三、各市要加强规划工作人员的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拓宽知识面,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判断,加强调查研究,积累第一手资料,在实践中提高发现、研究、解决问题能力。同时统筹落实好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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