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健全完善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建设和完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继续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开通全省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各市间互联互通。
40、做好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大中专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及其科研工作力度,推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做好全国第1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我省宣传月工作。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做好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工作,全面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管理信息化水平,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现状调研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倡导和推进群众性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九、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能力
4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把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同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进”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编写大中小学科学发展观教材,并尽快将教材免费发放到学生手中。
42、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努力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贯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干部配备、调整和任免工作。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京津冀互派干部挂职工作。健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43、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和大学生等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抓好 “阵地建设工程”、“党员示范工程”、“素质提高工程”三项高校党建工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认真抓好民办学校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