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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2、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教育和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促进毕业生广泛就业。深化职业指导课程建设,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逐步建立就业服务人员和职业指导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33、深入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抓好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完成高中会考工作,加大中考命题改革力度。加强研究生、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社会考试管理服务体系。
  3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大高中学籍管理力度,规范普通高中的办学行为。认真解决复读班和无序异地招生等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学校违规行为。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和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
  八、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5、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教育发展咨询,研究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加强分类指导,支持地方教育综合改革和统筹发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引导学校发挥优势、科学定位,形成特色。深入推进高校后勤改革,建立健全中初等学校后勤管理与保障体系。
  36、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总结对县域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对47个县(市、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继续开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认定工作,对25个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行评估,推进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在进一步搞好督政的同时,加大督学的力度,指导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县级督学责任区试点。搞好专项教育督导,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37、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筹备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一批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办事公开,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行为。督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开展依法办学诚信学校创建活动。做好民办学校2009年度检查及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核备案工作。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
  38、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强化中外合作办学监管。扩大来华留学规模。举办国际交流与高等教育高层论坛。推动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改革。建立海外培训基地,有计划、成建制地选派高校领导干部及中层管理人员到海外培训。推行阳光留学基地建设,规范自费留学中介机构行为。宣传表彰长期从事国际交流工作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加快汉语国际推广,办好孔子学院(课堂),建设河北特色汉语国际推广基地。组织举办第六届汉语技能暨中华才艺大赛和六省二市“动感汉语?魅力中国-外籍师生汉语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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