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北京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本市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全球化发展潜力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有效融合具有重大意义。为抓住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机遇,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打造成本市重大战略性支柱产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全面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能力作为迎接新机遇和新挑战的战略任务,重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端发展能力和对国际资源的调动能力,努力创造发展环境更优、企业规模更大、创新水平更高、新兴产业成长更快的局面,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实现新的突破。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总收入超过4000亿元,增加值在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超过12%,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并培育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2012年后,要在新起点上继续发展,保持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全国第一的地位,强化首都支柱产业地位,使北京成为在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心城市之一;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成全国最大的软件技术创新基地、新兴产业孵化基地、居世界前列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区。
三、重点任务
(一)以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为核心,打造中国核心软件产品主要生产基地,软件产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结合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力促进操作系统、数据库、3S(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软件产品的发展,加快工业软件的产业化步伐,培育以移动平台软件为代表的高端嵌入式软件产业,支持软件产品的服务化转型,显著提升软件业的自主化、产业化水平。
(二)围绕十大应用领域,鼓励研发行业解决方案,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