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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抗旱供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抗旱供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水农[2010]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水利(水务、农机)局,局属有关单位,市水投集团:

  去冬今春以来,我市平均降水量为34.9毫米,较常年偏少约4成,是继2006年我市遭受百年不遇特大干旱后再一次面临的较为严重的干旱。据市气象部门预测,3-4月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旱情将呈逐步加重趋势。根据国家防总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市已启动抗旱Ⅱ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加强城乡抗旱供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地水利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旱情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城乡抗旱供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抗旱保供水的格局,同时要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紧急启动抗旱应急工程,拓宽城乡自来水厂的供应面,加快开工2010年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把抗旱保城乡供水安全作为当前首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管理,科学调度

  各地要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每次降雨过程,积极引水入池、入塘、入库,切实做好蓄水保水工作;要坚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要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维护用水秩序;承担生活或农业灌溉用水的中小型水库配套电站,在抗旱期间要减少或暂停发电用水,水库承包经营者必须优先将蓄水用于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农业灌溉。

  集中供水工程在抗旱期间要加强源水的保护和观测,加强水质处理管理,适时调整水质处理方案,确保水质安全。对水量严重不足的供水工程,要及时采取限时供水措施。对分散供水的农村用水户,要加强宣传,解决好因干旱导致水质变差后的水处理与消毒问题。

  三、加快建设、发挥效益

  各地在当前的城乡饮水安全、大型灌区、泵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中要统筹兼顾,一是要早动工,加快建设进度,及早发挥效益,缓解抗旱压力。二是在涉及供水的水源建设中,重点突出水源保障问题,选好洁净水源。在做到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抓好水资源的保护,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长期拥有良好的用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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