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业务需求,分类录入本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电子政务网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公安机关人口信息、实有房屋信息为基础,以相关部门的人口、房屋信息资源为补充,以实时动态的信息采集为基本保证的信息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应用机制,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加强“两实”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政府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要规范社会治安管理类信息采集标准,制作采集表格;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为“两实”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加强和改进治安、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民政部门要清理、规范和命名街路巷,会同公安机关清理、编制门(楼)牌并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开展安装及维护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死亡人口遗体火化资料,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临时救济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计生人口信息资料,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的入户调查,落实依法登记户口政策,查处违反计生政策行为,改进人口和计生管理工作。司法部门要向有关部门提供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资料,加强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统计部门要审核、规范信息采集表格,培训信息采集人员,指导信息采集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交通、规划、工商、税务、测绘、民族宗教、电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资源,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部门联动、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一)整合基层力量。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两实”管理的实施主体。要全面整合社区(驻村)民警、居(村)委会干部、治保主任、流动人口协管员、人口普查员、计生专干等各类力量,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调查和信息的采集录入,并充分发挥社区巡逻队、企事业单位安保队、农村治安中心户、治调员、城区楼栋治安信息员、社区戒毒协管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