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1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第九届省纪委第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创新载体、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进一步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三项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1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省纠风办负责,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配合);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摸清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省财政厅负责,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纠风办配合);开展对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理,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贪污等行为(省纠风办负责,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配合);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监察厅、省纠风办配合);开展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省纠风办配合);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省物价局负责,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纠风办配合);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强化行政问责,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省农业厅负责,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