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规范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推广成立行政审批机构整建制进驻中心(大厅)的模式,真正实现职能部门“一个机构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联审联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优化、固化操作规程,形成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完善管理和服务制度,促进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查纠存在问题,确保中心(大厅)健康有效运行。
(九)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省政府部署,2010年要全面完成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促进政府系统依法、高效、规范行政。省、市、县级要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领导、主管机构和具体人员,明确职责任务、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地方和省直单位要对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情况进行调整,保证与全省系统准确对接,实现全省网络规范化运行。各地、各部门在确保完成全省统一立项任务的同时,可以结合实际,自选项目开展工作。
三、构建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注重调查研究,研究部署,有效推进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把“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各级“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工作牵头负责制。2010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分工如下: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牵头负责;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牵头负责;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工作,分别由省优化办、重点项目办、交通运输厅、南水北调办、公安厅等部门牵头负责;规范涉企收费和推行“一费制”工作,由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优化办牵头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省优化办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由省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省编办牵头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由省监察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探索建立“两转两提”考评机制工作,由省两转两提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落实行政问责制工作,由省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牵头负责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