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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0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继续采取“统一立项、上下联动”的方法,全省统一选择在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及公路、铁路、油气输送、中央企业在豫投资工程等重大项目,认真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恶意阻工和“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优化建设环境,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继续按照“上下联动、属地整治”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治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盗窃、强装强卸、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加强企地、企警联防共建,创建企业治安环境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建立完善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征收行为。认真落实“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禁止利用任何形式加重企业负担。在市、县两级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由本级政府指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登记和审核汇总,企业年度应缴费用由“一费制”实施机构集中一次性征收后分别转付相关部门财政专户,执法单位与企业不再发生直接的征缴关系,有效避免行政执法单位利用行政征收直接或者变相“乱收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五)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后续监管工作。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已经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要采取具体措施,在本系统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逐项逐单位得到落实。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查纠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改进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全省统一组织对省、市、县(市、区)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内设处、科、股以及直属机构开展民主评议,着力解决机关作风不实和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评议活动采取分级全面推进与统一选择若干系统(行业)重点评议的方法,通过日常工作考核、动态跟踪问效、年度集中考评和社会民主评议,对评议对象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高效服务和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注重评议结果的科学运用,实行奖优罚劣和末位淘汰,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行政效能提高。

  (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对现行的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用事前审批的方式;凡能够下放的审批权坚决下放。进一步规范保留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监督机制。在2009年全省统一选择与“扩内需、促增长”新上项目审批关系密切的7个部门及其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2010年再选择一批部门及其系统开展重点检查。着重检查审批项目是否调整落实到位,是否擅自增设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延长审批时限以及变相恢复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及时发现和查纠违规违法审批和“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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