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负责对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和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协调市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各县(市)区做好评标专家的推荐和征聘工作;
(五)负责评标专家的政策法规培训、考试和发证等工作。
县(市)区公共资源交管办协助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做好评标专家的推荐、日常监督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配合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确定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业分类设置,并按以下职责分工负责各类评标专家的推荐、入库资格审查、日常监督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等工作:
市建委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类专家;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养护类专家;
市交通(港口)局负责公路、港口与航道建设工程类专家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类专家;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信息化(通信)工程类专家;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工程类专家;
宁波电业局负责电力建设工程类专家;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专家;
市经委负责化工、冶炼、石油天然气等工业工程和机电设备采购类专家;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矿类和土地评估及整理类专家;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类专家;
市科技局负责地震研究、科研课题类专家;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类专家;
市外经贸局按照国家商务部有关规定负责管理进口机电设备采购类专家。
市其他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按其职责分工负责对与其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负责对参加市重点工程招标评标的各类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考核。
不同行业同类专业专家的入库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考核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负责。
第六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受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的委托,负责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负责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交易中心做好系统的操作查询和安全保密等工作,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并配合各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做好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各县(市)区交易中心负责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的日常维护和运行,配合市交易中心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