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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1)广泛收集以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地热地质工作成果;
  (2)开展工程现状调查和钻探、物化探、地温测试、原位试验、抽灌试验等实物工作,进行不同利用方式的适宜性分区;
  (3)评价可开发利用的资源能力,分析预测开发利用对环境地质的影响;
  (4)建立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
  2.成果。
  (1)文字成果:形成《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
  (2)主要附图(比例尺1∶50000):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调查与评价实际材料图;天津市水文地质图;天津市咸水底界埋深等值线图;天津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利用适宜性分区图;天津市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利用适宜性分区图;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量评价分区图;天津市浅层地温梯度分布图。
  (3)数据库一套。数据库内容包括:勘探孔钻孔资料、岩土样测试、原位热传导试验、抽水回灌试验、水质分析以及地温梯度测量数据等。
  (二)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在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坚持资源利用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开发、保护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制定全市平原区11250 平方公里范围内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
  1.工作内容。
  (1)规划全市区域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分区;
  (2)规划全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开发利用规模、服务领域和产业发展方案;
  (3)规划全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
  (4)规划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5)制定保障措施。
  2.成果: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文本、说明及附图。
  (三)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根据不同地质条件,结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选择10处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利用方式和规模的典型项目建设示范工程,预计总面积为100万平方米。
  1.工作内容。
  (1)选择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地下水资源丰富的蓟县、宁河县,建设水源热泵系统示范工程2个;
  (2)选择我市东部具有滨海平原沉积层广泛代表性的中新天津生态城、塘沽、大港,建设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示范工程3个;
  (3)选择以典型冲湖积层为代表,分别位于我市西北部和西南部的武清区、静海县,建设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示范工程2个;
  (4)选择中心城区有一定规模的公建项目,建设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示范工程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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