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志愿服务行动纲要》的通知
(沪民基发〔2010〕15号)
各区县民政局:
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志愿者活动是广大市民群众参与世博、共享世博的主要途径和重要平台。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和市文明委《关于组建城市文明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城市文明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上海市社区志愿服务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确保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取得实效。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社区志愿服务行动纲要
为了鼓励和引导广大社区志愿者积极践行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理念,关注民生、关爱社会,立足社区开展各类社区志愿服务,为建设居民自治家园,构建和谐社区做出贡献,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和市文明委《关于组建城市文明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城市文明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沪文明委〔2010〕5号)要求,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行动,现制定行动纲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社区居民自治家园示范点为引领,以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核心,动员招募60万名具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社区公益慈善活动、乐于奉献的社区居民和来沪人员,组建完善社区志愿者队伍,积极投身世博社区接待服务,广泛开展助老爱幼、扶贫帮困、帮残助残、医疗卫生、红十字救护、心理咨询、文明家庭、义务家教、文化娱乐、环境卫生等社区志愿服务行动,确保社区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发动和社会组织招募相结合。以街镇为单位做好总体安排和群众发动工作,鼓励以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社区志愿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为载体招募社区志愿者,并组织开展活动。
2、志愿加入和培训上岗相结合。招募社区志愿者应尊重社区居民的意愿,不得强行摊派;报名加入社区志愿者,应明确服务领域,承诺服务时间,并经过必要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3、志愿者服务和社工专业服务相结合。鼓励专业社工融入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对志愿服务行动的指导和督导,逐步完善社工引领志愿者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4、项目化服务和应急机动服务相结合。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应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创建服务项目,打造服务品牌,立足本社区开展服务;也应顾全大局,守望相助,服从世博志愿服务总体安排,做好应急机动服务的准备。
三、主要任务
1、根据市文明委下达的社区志愿者招募任务,按照各区县常住人口比例分配的名额,在区文明委的统一安排下,做好本区县各街镇社区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注册工作。
2、引导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居民自治主题实践活动,成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倡导者和带头人。
3、围绕世博社区接待需要和社区居民助老爱幼、扶贫帮困、帮残助残、医疗卫生、红十字救护、心理咨询、文明家庭、义务家教、文化娱乐、环境卫生等多元化需求,开展项目化社区志愿服务。
4、以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市民中心、社区老年活动室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载体,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基地,不断完善基地功能。
5、按照中央文明委和国家民政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每月20日的“社区志愿服务日”活动。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民政局要在区县文明委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会同区县妇联、老龄办、红十字会等单位,按照《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规定和国家民政部的要求,履行本区县社区志愿者的注册和管理职责,指导各街镇拟定行动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服务标准,完善保障措施,有序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行动。
2、加强宣传发动。要利用区县、街镇和居(村)委会的宣传阵地和网络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世博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树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行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