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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6-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6-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18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要求,了解《北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定于201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终末督导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评阶段
  (一)时间:2010年2月-4月
  (二)要求:依据《北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6-2010年)》督导评估方案,各区县开展辖区《规划纲要》执行情况自我评估,形成自2006年以来的自评报告。请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报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二、督导评估阶段
  2010年4月15日-2010年4月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刘英   刘秀荣  石建辉
  联系电话:83970616,64407351,64407347
  Email: cdc403@163.com(或 OA反馈)

  附件:《北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6-2010)》督导评估指标(试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6-2010)》督导评估指标(试行)

项目

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方法

分值

得分

 

 

 

 

 

 

 

一、组织管理指标50分

 

 

 

1、组织领导

(1)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切实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2分)            (2)有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本区(县)的《北京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6-2010年)》实施和评价方案;(4分)          

 

(3)建立多部门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协调机制;(2分)  

(4)每年组织有关《规划纲要》内容的督导评估。(4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12分

(1)有卫生局文件2分;有CDC或健康教育所文件1分;

(2)有卫生局的健康教育工作规划2分、年度计划1分、《规划纲要》实施和评价方案1分;如为CDC或健康教育所的得分相应减半;

(3)有成立“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的文件2分;      

(4)对辖区督导85%以上得4分,每下降10%递减1分(文件、图片、督导总结报告为依据)。

 

 

2、机构建设

(1)健康教育机构在编人员不少于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际在编总人数的10%;(6分)      

*(2)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年要接受专业培训;(4分)      

(3)设备配置不低于《CDC健康教育器材设备配置规范》标准。(5分)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考核等。

15分

(1)不低于10%得6分,每下降1%递减0.5分; 

(2)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年接受2次专业培训的得4分,每下降10%递减1分;

(3)符合标准的得5分,每缺一种扣1分。

3、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

*(1)承担本区(县)健康教育人员培训;(4分)

      

(2)认真执行健康教育信息统计报表工作;

(2分)    

(3)建立区级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平台;(2分)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

8分

(1)每年对辖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培训率达到40%得4分、每下降10%递减1分;          

(2)按时完成健康教育信息统计报表工作的得2分; 

(3)建立区级健康教育网站的得2分,只有网页的得1分。

4、工作经费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本区(县)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5%。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15分

每年用于健康教育专业工作经费不少于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3%得15分,每下降0.5%递减2分。

 

 

 

 

 

 

 

 

二、工作和效果指标50分

 

 

1、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开展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工作;(5分)

 

 

(2)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预案或相关内容,组织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活动。(3分)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

8分

(1)开展传染病(2分)、地方病(1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工作(2分)。每开展一种病得0.5分,以文件、活动图片、传播材料等为依据;

(2)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预案或相关内容得1分,组织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活动得2分,以文件、活动图片、传播材料等为依据。

 

 

 

2、农村社区

 

(1)组织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4分) 

 

(2)2007年前开展国家级、市级“行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2分)      

 

(3)组织实施对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和行为的监测、评估。(3分)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卫生人员调查、居民随机调查。

9分

(1)召开“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例会和行动办例会各得1分,有行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得1分;

(2)2007年前有国家级“行动”示范县(区)得1分,有市级“行动”示范县(区)得1分;

(3)组织实施对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和行为的监测、评估得3分,以调查问卷、活动图片及分析总结为依据,各得1分。

 

 

 

 

 

 

 

3、城市社区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培训不少于一次;(3次)

 

 

(2)组织实施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社区卫生机构业绩的考核标准;(3分)

(3)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基本卫生知识和行为的监测、评估。(3分)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察与访谈

9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健康教育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培训不少于一次得3分(有文件或相关内容得2分,有培训资料得1分); 

(2)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社区卫生机构业绩的考核标准得1分,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得2分;        

(3)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基本卫生知识和行为的监测、评估(3分),以调查问卷、活动图片及分析总结为依据,各得1分。

 

 

 

 

4、学校

*(1)为教育部门提供健康教育专业技能培训;(1分)   

 

*(2)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3分)

 

(3)2007年前创建无烟学校和健康促进学校。(1分)

查阅资料;现场调查;老师、学生随机调查

5分

(1)每年至少举办或参与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的健康教育专业技能培训一次得1分,以文件、图片为依据;

(2)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每年至少2次得3分,以计划、现场图片、总结、传播材料为依据;   

(3)2007年前有创建无烟学校相关文件的得0.5分,2007年前创建无烟学校率达到60%得0.5分,每下降10%递减0.1分。

 

 

 

5、医院

(1)县及县级以上医院有专职或兼职的健康教育人员;(2分)

 

(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4分)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调查

6分

(1)县及县级以上医院有专职或兼职的健康教育人员得2分,以提供相关材料为依据;

(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得4分,其中有健康教育处方等资料得1分、有宣传栏等阵地得1分、有大课堂或讲座得1分、有卫生宣传日相关活动得1分,以查阅资料为依据。

 

 

 

 

 

 

6、工矿企业

(1)组织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培训;(1分)

 

(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1分)

(3)组织实施职业病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督导检查与评估。(1分)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察;企业管理者、工人随机抽查。

3分

(1)组织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培训和指导一次得1分;以文件、活动图片为依据;

(2)有健康教育宣传栏、讲座、宣传资料等活动得1分;以活动图片、资料为依据;

(3)组织实施职业病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督导检查与评估得1分,以文件、活动图片为依据。

 

7、公共场所

(1)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的督导检查;(1分)

 

(2)开展预防艾滋病、控烟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2分)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

3分

(1)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的督导检查得1分,以文件或活动图片等资料为依据;

(2)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得1分,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活动得1分,以文件或活动图片等资料为依据。

 

 

8、控制烟草

(1)制定本区(县)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工作规则,控烟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3分)

 

(2)2007年前组织开展“无烟单位”活动;(1分)

(3)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活动。(3分)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察

7分

(1)有本区(县)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工作规划得1分,有控烟工作年度计划得1分,有组织实施的资料或总结得1分;以文件或活动图片等资料为依据;

(2)2007年前创建“无烟单位”得1分;

(3)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活动得3分,以文件或活动图片等资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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