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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川商建〔2010〕18号)


各市(州)商务局、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
  我省自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有力地拉动了农村消费、扩大了国内需求,在促进家电生产发展、完善农村家电销售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一季度我省家电下乡销售势头较好,运转基本正常,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还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为防止问题的蔓延,影响这一惠民工程的实施,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重点
  (一)检查网点。检查网点建设是否达标;网点经营是否规范;网点宣传是否到位;下乡产品价格是否公开透明;申领补贴程序是否进行公示;销售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如实登记。
  (二)检查标识卡。检查中标生产企业标识卡是否按要求实行一机一卡、随箱封存、卡随货走;是否违法违规生产、使用、销售、发放空白标识卡;中标生产、流通企业标识卡的去向和登记制度是否完善;突击检查城镇居民购买下乡产品非补贴标识卡的流向;中标企业是否有出卖标识卡的行为;中标企业是否将标识卡作为回扣发给经销商或销售网点。
  (三)检查企业管理。检查中标企业是否认真执行承诺;是否对销售网点进行现场管理;是否经常性开展巡查、巡访;是否对销售网点标识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检查监管部门。检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网点受理备案情况;对辖区内网点监管情况;实行“商审商付”后的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二、专项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中标企业自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市(州)商务局抽检、省商务厅督查、总结整改五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4月6日至10日,各中标生产、流通企业对照商务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省商务厅、财政厅有关要求和《四川省家电下乡实施方案》和《操作实施细则》,对参与家电下乡以来履行承诺、加强销售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对经销商、销售网点管理服务、加强对标识卡发放、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4月10日前写出自查报告报省商务厅,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二)县级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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