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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金湖县、宝应县、高邮市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金湖县、宝应县、高邮市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0〕6号)


淮安、扬州市卫生局:

  根据淮安市卫生局、扬州市卫生局的申请,我厅组织省基本消灭疟疾达标考核组,于2010年12月16-18日,分别对金湖县、宝应县和高邮市基本消灭疟疾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

  省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发病统计表和病人个案调查卡等形式,抽取有关乡镇作为现场调查点,对门诊镜检站化验员进行血片制作、染色、镜检疟原虫等技术考核,采集了当地小学生滤纸血作IFA检测。考核结果:金湖县、宝应县和高邮市各医疗防保机构均有专业人员负责疟防工作,有一定防治经费投入,疟疾病人诊断、治疗和报告基本符合要求;历史资料登记保存完好;门诊镜检站设备良好,能开展常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镜检员专业技能考核显示能胜任当地疟防工作需要;小学生滤纸血IFA检测表明当地疟疾流行潜在趋势较低。根据考核组意见,省卫生厅确认金湖县、宝应县和高邮市已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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