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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材料、信息和化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现场评估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材料、信息和化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现场评估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0〕5号)


省教育厅,各依托单位并参评实验室: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材料、信息和化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2007年至2009年运行状况进行评估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定于2010年4月7日至4 月22日组织专家对材料、信息、化学三个领域的15个省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现将现场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首先组织、安排定标评估会,定标评估的目的是通过模拟打分使评估专家熟悉了解现场评估程序和评估标准,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做法,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工作质量。
  二、现场评估由评估组组长负责,每个实验室现场评估时间为一天,其中半天在实验室,主要内容为听取工作报告和代表性成果介绍、现场考察、核实材料、质疑、答辩和个别访谈;另外半天在专家驻地讨论、打分并形成现场评估意见。
  三、请参评实验室制作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和代表性成果汇报的PPT文件,并刻制光盘,评估会上交专家组;按《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报告》填报内容顺序准备好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专家审核。
  四、 评估会议一切从简,不举行开幕式和闭幕式,不请领导陪同,不接受任何单位宴请,不安排与评估工作无关的活动。评估期间,专家集中在评估地点审阅材料、参加讨论,不接待来访。
  五、评估专家组和工作人员食宿由省科技厅安排或委托参评实验室所在市科技局安排,专家评估咨询费由省科技厅统一支付,各参评实验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专家发酬金和送礼品。
  欢迎参评实验室及其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对评估活动进行监督,对评估工作中徇私舞弊,有失科学、公正的专家和干涉专家公正评分的工作人员,可向组织单位、纪检部门举报。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0311-85882284

  附件:2010年材料、信息、化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现场评估日程安排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材料、信息、化学领域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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