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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十二五”期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需求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十二五”期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需求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0〕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厅决定面向全省征集“十二五”期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主要依托具有一定实力的大中型骨干企业,或具有较强产业技术开发和工程化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重点向企业倾斜,鼓励产学研合作。
  2、重点实验室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实力强的大型企业为建设主体。
  3、避免重复建设。拟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与已批准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在名称、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上不可重复。
  二、支持重点
  主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征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需求。
  三、报送要求
  1、请各市科技局按属地组织本区域内有建设意向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填写拟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情况简表(见附表1)。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河北理工大学、河北省科学院、河北省农业科学院由本单位组织征集报科技厅。
  2、请将征集的拟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情况分别汇总(见附表2、附表3)。
  3、请于2010年4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报送省科技厅平台处。
  联系人: 李同正(0311-85829545)
  李银生、聂永川(0311-85818466)
  邮 箱:hebsts@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 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邮编:050021

  附表:1、拟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实验室情况简表
  2、拟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征集汇总表
  3、拟建重点实验室征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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