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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通知

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通知


市国资委、市房产局、市城投公司、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市高新区规划土地建设局、各区(县)建设局,在兰各开发建设单位:
  为了加快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步伐,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品质、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市将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第二批示范城市。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申报要求,现开始在我市范围内征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申报。征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市辖五区三县城市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项目。
  二、使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类型:
  1、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
  2、地源热泵采暖制冷系统建筑应用项目;
  3、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建筑应用项目;
  4、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系统结合建筑应用项目。
  三、项目实施时间:所报项目必须是在今后两年内可以实施的项目。
  四、项目奖励情况: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成功后,对论证确定并纳入示范计划的项目将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规定给予每平方米20-30元奖励扶持。
  五、上报方式和时间:上报项目主体单位必须是建设甲方单位,由建设甲方单位填写项目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年3月20日前上报市建委,逾期不予受理。城中心四区(城关、安宁、七里河、西固)由建设甲方单位直接上报市建委,远郊三县一区由县(区)建设局统一组织申报,建设甲方单位将资料报县(区)建设局,县(区)建设局初审后汇总报市建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建委科教处  张 勇  8456449

  附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备案表

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备案表

  填报单位:      (城市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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