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选配经济
在有利于资源节约、有利于建筑节能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建筑材料选用尽可能做到就近、就地取材。外墙装饰工程和屋面工程的材料和色彩应在图纸中说明。
(三)技术指标合理
1、面积规模: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坝上地区可控制在400平方米以内。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100-200平方米之间。
2、建筑造价:结合农民生活实际,土建造价宜控制在每平方米600元左右。
3、户型、层数:应结合当地实际,可考虑以双拼独院式和联排独院式1-2层设计为主,其他院落形式和层数设计为辅。
(四)作品资料齐全
1、图纸内容
(1)院落布置图(1:100)。应绘出主体建筑及附属房屋、圈舍位置和庭院环境,并标明轴线尺寸。
(2)建筑平面图(1:50)。建筑平面图应标明房间的家具、设备布置,标明轴线尺寸、房间面积等。
(3)建筑各立面及主要剖面图(1:100,公寓式方案视图纸幅面亦可采用1:200)。
(4)建筑效果图(彩色渲染1:100)。
2、图幅纸张:采用A2号图幅,设计者对作品应自行编号以示完整。
3、设计说明:在图纸适当位置应对方案的创意、地域特色、适应的地区,气候及地质条件等事项写出简要说明,并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造价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列表说明。
4、设计申报表:参赛单位和个人均要填写《河北省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5、资料格式: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并报送光盘一份。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式(Office97或Office2000版),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使用.dwg格式(Auto CAD14或Auto CAD2000版),建筑效果图使用.jpg格式,图象文件的长度不小于4000pixels,采用最高质量压缩。
6、单位和作者:图纸上不得印有设计单位图签及作者单位、姓名。应在每张图纸背面右下角打印注明工作单位、姓名(从左至右排序、每个方案作者署名不得超过3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用不透光材料密封贴好,待评选后启封。
7、所有报送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将不退还,请设计单位或个人自行留底。
三、评审奖励
省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全部报送的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设计资料是否完整;建筑设计是否能体现地方、乡村、民族和文化特色;建筑方案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筑结构和选材是否符合当地自然环境情况;建筑经济是否合理;设计理念是否体现节约和新能源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