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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印章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印章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根据大同市委同发〔2009〕23号文件精神,将大同市规划管理局更名为大同市城乡规划局。现新印章业已刻就,从即日起启用,同时废止大同市规划管理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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