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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与发展;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和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前置审批,按分工管理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负责对动漫游戏会展交易节庆等活动的管理。

  (十一)指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二)负责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制定文化人才培养规划,管理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的科研与开发应用工作。

  (十四)指导区、县级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版权局牌子)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保卫处牌子)。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和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档案等工作,统筹和综合协调全局性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重要文件;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外事、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安全保卫、综治维稳、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有关听证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活动,负责起草综合性调研报告和领导讲话。

  (三)计划财务处。

  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和政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经费;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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