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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二)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组织协调。由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协调指导工作,市科普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四)及时上报有关材料。2010年4月8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陈游伟,彭仁强;联系电话:67515737,67515895;电子邮箱:cyw@cstc.gov.cn)上报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表;6月20日前,上报科技活动周总结。市政府将对在科技活动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主管部门

 

举办地点

 

举办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活动经费

 

拟参加人数

 

 

 

 

(主要活动内容、方式、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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