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辽政〔2010〕67号)
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辽教〔2010〕20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二、该学院行政关系隶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归省教育厅,学校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从原经费渠道中核定。
三、该学院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由省编委办另行发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