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点面结合、全面推开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居改造工程,重点推进海滨路西段片区、西港片区、新兴片区、小公园历史风貌保护区和旧城西片区等一批旧城改造项目,拓展用地空间。(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建设局、旧城办、三旧办等有关单位;责任人:郑镇青、王德声、黄增强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二)督办专题:
32、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强化节能减排刚性约束。(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贸局、发改局;责任人:刘长有、林建新、陈向光)
33、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规划局;责任人:郑镇青、朱家栋)
34、积极培育税源,强化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得益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责任人:官惠林、李榕滨、林达生、周振南)
35、加快贵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循环经济路子。(责任单位:潮阳区政府、市环保局;责任人:陈壮生、刘长有)
五、加快宜居城乡规划建设方面
(一)督办项目:
36、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责任人:陈向光)
37、完成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责任人:朱家栋、郑镇青)
38、加快修订《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加快镇村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局、规划局、有关区县政府;责任人:章万多、朱家栋、有关区县政府负责人)
39、全力实施汕樟北路(龙湖段)等一批重点市政道路改造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责任人:叶先华、徐阳、王德声)
40、全力推进“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继续落实扶持老区山区项目。(责任单位:市扶贫办;责任人:林伟雄)
(二)督办专题:
41、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完善12319城管热线建设,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成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有关区县政府;责任人:徐阳、陈俊凯、刘长有、有关区县政府负责人)
4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路面见警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集中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人:郑通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