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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为人民群众办好10大类100件实事的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为人民群众办好10大类100件实事的意见
(徐委发[2010]15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民生与建设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2010年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好10大类100件实事,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衣食住行问题,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

  一、住房保障工程

  改造棚户区183万平方米和市区主要道路两侧零散棚户点;建设和购买定销安置房236万平方米;续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28万平方米;解决部分居民小区两证办理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市棚改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土局资源局、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各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盛公司、徐矿集团。

  二、社会保障工程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7万人;在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60%;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民生关爱工程

  建设2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全市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减免老年人公交车票费用:对市区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对60-69岁老年人实行半票优惠;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4万人;建设市级公益性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市区免费婚检1万对;建设100个社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市便民服务中心;扩建产权处办证大厅;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在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地名查询设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老龄办、市残联、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新农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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