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营业部等3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9〕28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营业部等5家机构办理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09〕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3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营业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营业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