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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文区2010年度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文区2010年度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0〕40号)


龙文区人民政府:

  《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文区2010年度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漳龙政〔2010〕文1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0027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 业用地(家具制造业*木制家具制造),该宗地已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9〕197号文批准收回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

  你区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07〕127号)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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