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暨第二届甘肃法制好新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甘肃矿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公室,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各新闻媒体:
为贯彻落实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提高全省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作用,大力推动我省法制新闻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激励广大法制新闻工作者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制新闻宣传,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有关通知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暨第二届甘肃法制好新闻评选工作。
各地、各单位可通过甘肃司法网(http://www.gssf.gov.cn/)查询甘肃省法制好新闻评选要求,下载全国法制好新闻暨第二届甘肃法制好新闻初评推荐作品目录和全国法制好新闻暨第二届甘肃法制好新闻作品评选表(格式)。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法制好新闻评选办法》(附件1)做好作品推荐工作,推荐作品表(附件3)要填写初评推荐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参评作品请于5月10日前报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联系人:苏秋成
联系电话:0931-8418490
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
邮编:730000
附件:
1、甘肃省法制好新闻评选办法
2、全国法制好新闻暨第二届甘肃法制好新闻初评推荐作品目录(略)
3、全国法制好新闻暨第二届甘肃法制好新闻作品评选表(略)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甘肃省法制好新闻评选办法
为了加强法制好新闻评选工作的管理,规范评选程序,不断提高法制新闻作品的质量和法制新闻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激励广大法制新闻工作者更好地服务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顺利完成评选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凡2009年度在全国或在省内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或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以民主法制建设为题材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