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推进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法制宣传教育要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县区创建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夯实依法治省基础。以20个重点县市区的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提高创建实效,以点代面,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五)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要求,贯彻落实好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主题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贯穿到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之中,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要研究制定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宣传活动的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要把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五五”普法先进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