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的通知
(甘食药监食〔2010〕81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部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向国家局反映产品被假冒的情况。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国家局稽查局决定对全国保健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开展调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及其保健食品的生产情况。
二、申报内容
(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基本情况,包括持有者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保健功能等。
(二)2008年以来的生产情况,包括生产的品种、批号,有委托生产的,还应填写受委托企业名称、已生产的批号等。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国家局稽查局将对各地上报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对未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产品将采取暂停销售等措施。请各市、州局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填报相关情况。
(二)《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表》需用A4纸填写(附件),填写完毕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后,于2010年4月2日前一式两份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许可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本(EXCEL格式)。
联系人:苟变丽
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
电话:0931-2132804
邮箱:gsdaspc@163.com
附件: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表及填表说明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表
基本信息
| 2008年以来的生产情况
| 2008年以来的委托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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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者名称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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